王掞 / Wang Shan
王掞(1645-1728),江蘇太倉人。字藻儒,號顓菴,又號西田。王錫爵曾孫,王時敏第八子。夢高僧聞谷(1567-1637)而生,康熙九年(1670)進士,時年二十六歲。改庶吉士,授編修,後歸侍其父王時敏歸鄉里居十餘年,丁内外艱後。起為左贊善,補右,充日講起居注官。康熙二十三年(1684),提督浙江學政,任內校對《劉宗周全集》並刋行,表彰天啓崇禎年間之忠節,立六賢講院,修葺三江口黃尊素祠堂,命教諭按時祭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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輾轉六部任事,總持綱紀,務存大體
康熙二十八年(1689)任講讀學士,累陞内閣學士,轉戶部侍郎,充經筵講官。康熙三十七年(1698)調吏部右侍郎轉左,時吏道龎雜,姦胥得上下其手,王掞悉心條列,定為章程,銓政一清。命督河工,省帑金六十六萬。康熙四十二年陞刑部尚書,尋調工部,轉兵部、禮部。他任職刑部時,往例囚犯的口供筆錄只有滿文,漢官不能通曉,王掞請求兼錄漢文,准允施行。此外他上疏爭取給予香山知縣張令憲死事之蔭恤,批評御史陳惟孜散遣太學諸生之非體,抑制功加之冒濫,禁止考工之陋規,皆總持綱紀,務存大體。
進文淵閣大學士,奏請建儲
康熙五十一年(1712)進文淵閣大學士,更加恪謹,凡章奏皆閉閤獨自繕寫。康熙五十六年(1717)冬,有御史八人上疏請康熙帝建儲,康熙帝下其疏,並出王掞早前於五月間所上的奏摺,外廷才知王掞早已有建儲之請,翌日閣臣擬票具奏,上諭:王掞所奏,具見悃誠,亦言所當言,爾等票擬殊不合。掞等所奏,著留閣中,當時王掞因建儲上疏讓康熙帝不悅之事,不敢與諸閣臣一同入閣,康熙帝召王掞入,將出時,獨留王掞密談,無人知曉內容。康熙六十年(1721)春,王掞再上疏力請建儲,同時請命者又有御史十餘人,康熙帝懷疑是王掞所授意,降旨責王掞「植黨希恩,染明季惡習」,並令他覆奏,舉朝皆失色。王掞在宮門階石上,裂生紙,以唾濡墨奏曰:「臣伏見宋仁宗為一代賢君,晚年立儲猶豫,其時名臣如范鎮、包拯等皆交章切諫,頭須為白。臣信書太篤,妄思效法古人,實未嘗妄嗾台臣共為此奏。」奏上,待罪五日,康熙命王掞之子王奕清(1664-1737S)代往西陲軍營效力。明年春,仍命王掞入閣辦事,雍正帝即位後,王掞以衰病請告,帝溫旨留京,以備顧問,六年後卒,年八十四歲。雍正十三年(1735),奕清還京後為父請卹,奉旨予祭葬。但因王奕清扶襯就道時病卒,當時未能安葬,卒後十餘年,其孫懷始克舉葬。有子王奕清、王奕鴻。工詩,偶作畫,秀逸不羣。有畫箑為王翬贈行。
王掞好汲引善類,不植私人,屢主鄉會試事,均稱得士。立朝從容,風議不為崖異,及臨大事,風節凜然。孝惠皇太后之升祔,掞闢眾議,請躋於孝康皇太后之上,其合禮稱旨多類此。
參考資料:
王昶:〈王掞傳〉,《春融堂集》,卷六十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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