謝弘儀 / Xie Hongyi
謝弘儀,一作謝宏儀或謝隆儀。浙江紹興人。字簡之,號寤雲。生於萬曆初年,至順治七年(1650)尚在世。萬曆三十七年(1609)武舉人、萬曆三十八年(1610)武狀元。歷任山西掌印都司、宣府上西路左參將、神樞七營副總兵。天啟元年(1621)升通州統練民兵副總兵,因為清軍侵擾,受命調募山西、陝西、河南三省的民兵,前往京城守衛,以壯聲勢。特命謝弘儀以副總兵職銜駐紮通州,管統練三營民兵事宜。天啟二年(1622)升五軍一營左副將、署都督僉事。
趨逐荷蘭人、恢復澎湖
天啟二年(1622),謝弘儀擔任福建總兵,負責趨逐荷蘭人、恢復澎湖之軍事重任。天啟三年(1623)謝弘儀與荷蘭人談判,允許中國船隻到巴達維亞及馬尼拉貿易,但要離開澎湖,也不可至大員(即臺灣)貿易,荷蘭代表雷也生拒絕謝弘儀的提議,卻也無意離開澎湖。巡撫南居益(1565-1644)最終決定以武力解決。南居益與謝弘儀原本計誘荷蘭人到鼓浪嶼,邀請荷將法蘭斯尊(Christian Franszoon)上岸簽署協議,於府衙酒宴時將其逮捕,且拿毒酒至荷艦上欲毒食荷兵,但被識破。半夜,守備王夢熊率領五十艘火船突襲荷艦,共生擒荷蘭人五十二名,法蘭斯尊被押至北京處死。關於此事件,《廈門志》記載:「天啟三年冬十月二十四日(國曆11月16日),福建總兵官謝隆儀大破紅夷於浯嶼(廈門)。」明廷表彰謝弘儀的誥敕寫道:「天啟三年十月,(謝弘儀)率兵攻焚紅夷巨艦,擒斬夷酋高文律等六十名顆,奪獲大銃器械,十一月報捷」。
天啟四年(1624),謝弘儀以原官調鎮守廣東等處地方總兵,天啟六年(1626)被劾,革職閒住。里居後著手編修宗譜,並創作《蝴蝶夢》傳奇。
清初曾收管太子朱慈烺
崇禎十五年(1642),謝弘儀再次起用為中軍都督府僉事,崇禎十七年(1644)加為都督同知,同年五月降清。十月為清廷收管獻湣太子朱慈烺(1629-1644)。順治二年(1645)以中軍都督府僉事,招撫廣西,監督廣西軍務,平定地方殘餘勢力。順治三年(1646)由廣西回京,後返鄉終老。根據其家乘記載,謝弘儀「官雖顯而家無餘貲,卒之日,至不能斂。」目前所知,族譜中未記載謝弘儀卒年,學界也未有定論。
謝弘儀與戲曲
謝弘儀是文人化程度很高的武將,能文能武,撰有傳奇《蝴蝶夢》(又名《蟠桃宴》),故事改編自馮夢龍《警世通言‧莊子休鼓盆成大道》。劇譜莊子假死,試探妻子韓氏是否守節,韓氏春心悸動,而後頗感羞悔,遂斷塵念,專心修道。最後,夫妻兩人同赴西池蟠桃之宴,飛昇登仙。此劇的主旨在於「度脫修真」,上契元雜劇「度脫劇」的傳統題旨,揉合道家和道教思想,深具文人色彩。
明弘治年間開始,有武將於戎馬倥傯之暇,畜養伎樂,以供聲色戲劇之娛。謝弘儀有家樂一班,由他親自教導演唱。茅元儀(1594-1640)曾觀賞其家樂演出,撰〈觀大將軍謝簡之家伎演所自述蝴蝶夢樂府〉云:「開尊出家伎,惠我忘形骸。練音變時俗,出態如出芽」。陸夢龍(1575-1634)的《蝴蝶夢‧敘》提到:「余友謝大將軍寤雲,大魁天下。以韜鈐之餘,灑詞翰;以詞翰之餘,度為梨園法曲,親教習而試之」。謝弘儀不僅有撰劇的文才,還有指導表演的才能。
參考資料:
鄭永常:〈晚明(1600-1644)荷船叩關與中國之應變〉。
劉水雲:〈武臣與明清戲曲〉,藝術百家,2001年第二期。
黨月瑤:〈族譜所見《蝴蝶夢》〉作者謝弘儀生平考略〉。
- 《謝弘儀印》出處:《臨王羲之謝生帖》
- 《烏衣華胤》出處:《臨王羲之謝生帖》
- 《謝弘儀印》出處:《跋陶珽書》
- 《閩粵都護章》出處:《跋陶珽書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