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樞 / Tang Shu

唐樞 / Tang Shu

1497-1574
小傳

      唐樞(1497-1574),浙江湖州人。字惟中,號子一,人稱一庵先生。七歲入塾,兒時相當頑皮,十九歲以詩經補湖州博士弟子員。愈發奮深研理學之奧,博覽群書。考中嘉靖元年(1522)舉人,嘉靖四年(1525)時前往南京向湛若水問學,受教月餘。嘉靖五年(1526)中進士,時年三十歲。嘉靖六年(1527)任刑部陝西清吏司主事。

因疏議李福達案,削籍為民

      唐樞在刑部主事任上,以忠勤勿欺自勉,任官半年間審案三件,都力求情罪允當。當時爆發李福達案,唐樞表示:「福達罪狀甚明,擬死不枉」。被言官參劾為不得獄辭要領。唐樞上疏反駁,提出「六所疑」、「六不用疑」,請朝廷明釋,以正福達之罪。因此觸怒世宗,削職為民。

講學於一庵書院,倡導「討真心」說與「合一」論

      唐樞返鄉後,湖州郡守萬雲鵬聘為安定書院講師,弟子吳學魯、嚴大觀收集先生講學語錄《真談》,提出「討真心」說。後在湖州東門外營治「木鐘臺」,設帳講學。1562年,湖州知府張邦彥奉巡撫浙江監察御史張憲之意,為唐樞建立書院,額題「吳興唐一庵書院」(唐樞號一庵),唐樞在這裡講學十餘年直到辭世。唐樞的教育思想吸收湛若水思想,借鑒王陽明學說,倡導「討真心」。「真心」即「道德本心」,「討」則指身體力行。他曾說「良知一拈萬到,本末具舉,今日只欠躬行。」「討真心」即是本體與工夫的結合。

      唐樞還提出「合一」論,即「天道心性一」的思想。他認為天道、心、性、氣都是互通為一的。只要有「真心」,便能將天道、心、性、氣都貫通串連起來。

舉春、秋兩社於峴山,以聖賢自期

      嘉靖二十二(1543)年,唐樞舉峴山社,以春秋為期。社友間勸德業、規過失,以聖賢相自期。時間介於1543-1547年,人數約在六至十七人間。《社啟》曰:「取觀摩之益,溫和知舊之情,申鄉曲之款,寄登臨之興。」

出計對抗倭寇,親自督軍迎敵

      嘉靖三十一年(1552),湖州倭寇起,巡按林某向唐樞求教,他條具十五事,以為籌畫。隔年倭寇進犯,郡事伍偉圖、巡按趙炳然均謀於先生,他上陳防禦六事、三十六事,以守險要之地、備軍需、練水陸之兵等法為抗敵之方。其後南京兵部尚書張經、郡守徐洛也相繼就剿倭事謀於唐樞,他推薦林植素(善弓馬)、李北人(能冒矢)督水軍迎敵。徐洛與唐樞共往督師,倭寇終不敢進城。嘉靖三十五年(1556),倭寇逼近菱湖鎮,唐樞號召富紳捐資慰勞守衛軍民,輪流作息。倭寇終不得近城。

      隆慶初年,唐樞復官,以年老加秩致仕。他回到湖州,講學於東門,三吳之地有不少名人皆出於其門下,如許孚遠、王愛(嘉靖三十八年進士)、錢鎮(嘉靖三十八年進士)皆出其門。唐樞留心經世之務,親歷九邊及越、蜀、滇、黔等地,凡山川險阻厄塞,了如指掌。躡履茹素,至老不衰。著有《木鍾臺集》,編有《嘉靖歸安縣誌》、《嘉靖烏程縣誌》、《嘉靖孝豐縣誌》、《萬曆湖州府志》等。

 

參考資料:

鄒建鋒:〈唐一庵年譜新編〉,《湖州職業技術學院學報》,2010年12月。

陳海梅:《唐樞心學思想研究》,湖北大學碩士論文,2016年5月。

胡吉勛:〈明嘉靖李福達獄及相關歷史評價考論〉,《明史研究論叢》(第七輯),2007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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