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宗羲《與鄭梁書》
仁規求姻,意其懇篤,乞老兄力爲主張。若令叔有允意,則幸開所行事宜,欲於來月舉行也。仁規又欲弟問一確實,臨行留此。弟羲頓首啓事。禹梅道長兄
案:此札與第三札後半部分内容一致,均是黃宗羲代劉仁規向鄭氏求姻,故時間庶幾相近。據「令叔有允意」云云,可知劉仁規次子欲娶鄭梁叔父之女。按黃宗羲為鄭溱父鄭啟所撰墓誌,於兒子一目,只提及「子溱,副己卯鄉薦」。裘璉的《大椿堂記》也稱鄭性「其先世自高曾而下皆單傳」,《灌浦鄭氏宗譜》亦顯示鄭啓「子一:溱」,説明鄭溱無同胞兄弟。據該譜,與鄭溱同為灌浦鄭氏善六房十二世的只有鄭沅,其「原配馮氏,生女一,適本邑劉太學生濂;繼配王氏生女一,適葉州同洽先」。依此來看,劉濂恐為劉仁規次子,札中的「令叔」或是鄭溱堂弟鄭沅。
資料來源:
金曉剛:〈黃宗羲佚札八通考釋〉,《中國典籍與文化論叢》,2020年02期,頁218-228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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