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大紘《為安希范書參學十八法》
參學十八法。
以恥、奮、求為發心之端。恥者,恥其不如聖人;奮者,奮其必為聖人;求者,求其何以為聖人。
以見、聞、思為入道之門。見者,從見處體認,由見而見道;聞者,因聞而聞道;思者,由心而悟道。
以凝、平、虛為修道之要。凝者,神欲其凝:平者,氣欲其平;虛者,心欲其虛。
以慈、忍、續為成道之地。慈者,欲其仁體常流;忍者,欲其知體常湛;續者,欲其性體常定。
以聽、信、印為會講之實。聽者,盡心以聽之;信者,真心以信之;印者,實心以體之。
以勸、引、贊為度眾之方。勸者,未發心則勸之;引者,欲發心則引之;贊者,已發心則贊之。
萬曆壬子(1612)仲秋,清源會主羅大紘書于安小范之天全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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