姚希孟《與(顧憲成二子)與渟、與沐書》
不佞弟蠛蠓小士,無足比數尊公。先生推兩兄,聲氣之好,孳孳接引,有鄭階王座之風,此不佞弟所心感也。首夏別木之兄,不數日而得凶問,中心忉怛,不能自已。雖山頹木壞,人所共慼,而不佞弟奉教最晚,雖摳侍左右,至再至三。而稠人應對之中,未得從容就正。凡生平一二管窺之見,欲諮決於有道者,藏之累年,以為河清可俟,造請非遙,而今已矣。此一種私恨,有倍切於怕情萬萬也。
得訃後,即欲馳赴靈筵,會試事所牽,身不能自主。比來碌碌,日墮塵網中,幾無眠食之暇。家舅暨子顒輩相挾而北,道出梁谿,正可展瓣香之敬。而弟以治裝未畢,辭家稍後,同行者於江頭停橈相望,不容頃刻逗留。僅從尊寓一投賤名,束芻將事,非所行於先生。俟他日窀穸有期,當備執紼之列。即不然,而墳草雖宿,猶當瞻拜松楸,通耿耿之忱於九原也。此中情事,非兩兄不能我亮矣。數日亭之兄枉駕敝廬,又不獲一把辭為恨。拙卷二冊以博苫由中一見齒。小弟希孟載頓首。
鈐印:希孟(半印)、姚希孟印
解題
此札為姚希孟獲知顧憲成病故後寫給憲成之子與渟 (亭之)、與沐 (木之) 的信札。信中說,姚希孟於是年初夏才和顧與沐見過面,不久即接獲憲成噩耗,推測此札應寫於顧憲成病逝的萬曆四十年 (1612) 五月二十三日之後數日。
按,姚希孟為吳縣人,萬曆四十七年 (1619) 登進士。信文先提到,姚希孟受教於顧憲成最晚,平生一二所見,未能把握機會從容就正於憲成,實為一大憾事。接著則說他因赴考牽絆,聞訃未能親赴靈堂弔唁。又陪舅父文震孟 (1574-1636) 與家人北行,途中路過無錫,因同行者於江邊停船等候,無法稍有逗留,無奈只能託人到顧府投名致祭。希望他日能親往執紼送喪,如若不然,以後也一定要上墳瞻仰祭拜。
由信文內容可知,姚希孟為不能親赴顧宅弔祭顧憲成而深感不安,寫信給親如手足的與渟、與沐兄弟,一方面說明原委,表達哀慟之情,一方面亦有尋求顧氏兄弟諒解之意。信末並提到前幾日顧與渟到訪未遇,及贈書二冊之事。
信中的「木之」,為顧與渟 (1574-1621),字木之,顧憲成長子,國子監博士。「亭之」為顧與沐 (1580-1646),字亭之,顧憲成次子,東林人士,與木之、夾之為三兄弟。由「首夏別木之兄,不數日而得凶問」,知此信內容應作於萬曆四十年 (1612) 夏,顧憲成逝世之後,而收信人應為木之、亭之兩兄弟。姚希孟表示自己因為治裝未畢,無法即刻前去奔喪,只能先由舅舅文震孟及周俊復前往弔唁,等安葬時再前往致哀。根據《顧端文公年譜》譜後記載,萬曆四十二年 (1614) 十月姚希孟參加了顧憲成的會葬。(林麗月)
此札為姚希孟獲知顧憲成病故後寫給憲成之子與渟 (亭之)、與沐 (木之) 的信札。信中說,姚希孟於是年初夏才和顧與沐見過面,不久即接獲憲成噩耗,推測此札應寫於顧憲成病逝的萬曆四十年 (1612) 五月二十三日之後數日。
按,姚希孟為吳縣人,萬曆四十七年 (1619) 登進士。信文先提到,姚希孟受教於顧憲成最晚,平生一二所見,未能把握機會從容就正於憲成,實為一大憾事。接著則說他因赴考牽絆,聞訃未能親赴靈堂弔唁。又陪舅父文震孟 (1574-1636) 與家人北行,途中路過無錫,因同行者於江邊停船等候,無法稍有逗留,無奈只能託人到顧府投名致祭。希望他日能親往執紼送喪,如若不然,以後也一定要上墳瞻仰祭拜。
由信文內容可知,姚希孟為不能親赴顧宅弔祭顧憲成而深感不安,寫信給親如手足的與渟、與沐兄弟,一方面說明原委,表達哀慟之情,一方面亦有尋求顧氏兄弟諒解之意。信末並提到前幾日顧與渟到訪未遇,及贈書二冊之事。
信中的「木之」,為顧與渟 (1574-1621),字木之,顧憲成長子,國子監博士。「亭之」為顧與沐 (1580-1646),字亭之,顧憲成次子,東林人士,與木之、夾之為三兄弟。由「首夏別木之兄,不數日而得凶問」,知此信內容應作於萬曆四十年 (1612) 夏,顧憲成逝世之後,而收信人應為木之、亭之兩兄弟。姚希孟表示自己因為治裝未畢,無法即刻前去奔喪,只能先由舅舅文震孟及周俊復前往弔唁,等安葬時再前往致哀。根據《顧端文公年譜》譜後記載,萬曆四十二年 (1614) 十月姚希孟參加了顧憲成的會葬。(林麗月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