侯檠《與紫瀾書》之三
敞年伯處,連以註籍,是以未往信也。倘有便札,當先言我輩相與之醇,再訂同謁,恐人微則言輕耳。仁兄高品宏才,不幾以弟褻耶,先此草復,併謝諸客,晤悉不盡。紫翁社盟大人道契。制小弟檠稽首。明晨往過運司否?此問。
解題
此通信札寫給「紫瀾社盟翁」。款署「制小弟」,侯檠父侯洵於崇禎九年(1636)病逝,此處言「制」當是為祖父侯岐曾(1595-1647)守喪。古代守父母、祖父母喪為三年。史載侯檠十四歲(1649)時即入文社,可與信文中所言「孤山之社」相參證。以此推測,此信札當寫於順治六年(1649)至順治七年(1650)之間。
此通信札,侯檠請紫瀾代為連絡長輩,再一同拜謁。
此通信札寫給「紫瀾社盟翁」。款署「制小弟」,侯檠父侯洵於崇禎九年(1636)病逝,此處言「制」當是為祖父侯岐曾(1595-1647)守喪。古代守父母、祖父母喪為三年。史載侯檠十四歲(1649)時即入文社,可與信文中所言「孤山之社」相參證。以此推測,此信札當寫於順治六年(1649)至順治七年(1650)之間。
此通信札,侯檠請紫瀾代為連絡長輩,再一同拜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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