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應登《與伯真書》
友生孤子朱應登稽顙啟。伯真民部大人道契。奉別歲忽一紀,情悰惘然,無任懷想。使至,得奉牋貺,如覩清標,具審督儲吳中,道履多福,為慰。鄙人病暑,伏枕月餘,秋氣稍涼,賤體初徤,少安郡丞見過,留書奉聞,謹專人馳上。先人墓下石器數事,生年托少安定成於吳人治石者□家,其價已償之矣。一向因循,未即載歸。昨遣家僮至彼,不意少安以考績行,事機相左,所幸執事按節其地,此或先人一機會也。聞洞庭自有載石山船,略假威重,分付有司。便咄嗟可辦,少安亦有書及左節推,鄙人於左,素昧平生,而丘壑之跡又耻干謁於顯者。幸執事知己,敢以凟告。不識高明以為何如?相見伊邇,不盡所欲言。七月二日友生孤子朱應登再拜啟。
解題
此信札起首自稱「友生孤子」,可知朱應登時已喪父,應寫於嘉靖三年至五年(1524-1526)間。寫給「伯真民部大人」,應為南京戶部(民部即指戶部)中之官員。「少安」為周仲仁,字少安,陝西西安前衛籍,浙江長興縣人,正德九年(1514)進士,任鎮江同知、蘇州郡佐。王寵與胡纘宗皆有贈詩,王寵稱其為午谷山人。
朱應登自言和對方離別「一紀」,即是有十年至十二年未見面,此時「伯真民部大人」、「督儲吳中」,即是到吳中來督理糧儲,若是實任官,即是地方的布政使,與按察使同為一省的行政長官。由於朱應登父親去世,需要修墳下葬,訂做大量下葬用的器物。當時曾託少安連絡專辦此事的石匠,也給了貨款,但是自己因循拖拉,未將器物載運回來。不巧少安又因考績之行需赴京,朱應登無人可託,而「伯真民部大人」這時來吳中,朱應登希望對方以布政使的身分,關照下屬,將所訂之物用船運回。
此信札起首自稱「友生孤子」,可知朱應登時已喪父,應寫於嘉靖三年至五年(1524-1526)間。寫給「伯真民部大人」,應為南京戶部(民部即指戶部)中之官員。「少安」為周仲仁,字少安,陝西西安前衛籍,浙江長興縣人,正德九年(1514)進士,任鎮江同知、蘇州郡佐。王寵與胡纘宗皆有贈詩,王寵稱其為午谷山人。
朱應登自言和對方離別「一紀」,即是有十年至十二年未見面,此時「伯真民部大人」、「督儲吳中」,即是到吳中來督理糧儲,若是實任官,即是地方的布政使,與按察使同為一省的行政長官。由於朱應登父親去世,需要修墳下葬,訂做大量下葬用的器物。當時曾託少安連絡專辦此事的石匠,也給了貨款,但是自己因循拖拉,未將器物載運回來。不巧少安又因考績之行需赴京,朱應登無人可託,而「伯真民部大人」這時來吳中,朱應登希望對方以布政使的身分,關照下屬,將所訂之物用船運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