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溶《與德畼書》
前得字,知出遊,有損我,如此蹭蹬,無怪人情之薄也。聞族人尚賣私鹽,我已囑明當事,一經戢獲,性命不保,可勸令改過,無自蹈羅網中,切切,二金引意。德畼大弟。兄溶頓首。
此信札寫給「德畼大弟」,為曹溶之族人。
曹溶收到來信,知道有人在其出遊時批評他,不禁感嘆人情之薄。尺牘中提到「聞族人尚賣私鹽,我已囑明當事」,清朝鹽法繼承明末官督商銷的辦法,官督商銷,即召商辦課,商人向政府繳納引稅後領取鹽引買鹽,這些鹽商子孫世襲,壟斷鹽引購買權,大都脫離流通過程,靠出賣私鹽,坐收高利。而曹溶對於族人的約束,也是對家族的保護。
雍正時起,在一些地區陸續對鹽法進行改革,官運官銷,就場徵稅,聽民運銷。所以在此之前,私自販鹽,要受到法律的制裁,因此曹溶才會在信中說到「一經戢獲,性命不保,可勸令改過,無自蹈羅網中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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