錢朝鼎 / Qian Chaoding
小傳
鳳凰鎮河陽人(今江蘇張家港市),字禹九。順治四年(1647)進士。官授刑部主事、浙江按察使、大理寺少卿。他三為刑官,執法持理公平,深受民眾重望。桐廬有一件謀殺主人案,竟判主人的一妾一童子。錢朝鼎親自復審,弄清案情,糾正錯案,找出真凶治罪。為貧苦人申張正義。兩袖清風,一身正氣。錢朝鼎為官,口碑及好,民望極高。從不沾沾自喜,一生謙虛謹慎,從不忘乎所以,隨帶一扇,上題警語,每日歸署,展扇自律。他還善畫蘭竹梅花。能詩善文。
繼續閱讀
印
- 《錢朝鼎印》出處:《奉祝華銓甫六十初度》
- 《文章千古事》出處:《奉祝華銓甫六十初度》
- 《蒲園》出處:《奉祝華銓甫六十初度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