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宗羲 / Huang Zongxi
黃宗羲(1610-1695),浙江紹興府餘姚縣人,字太沖,號梨洲,又號南雷,學者稱梨洲先生,復社成員。父黃尊素為東林名士,被魏忠賢陷害。他受遺命問學於劉宗周。崇禎三年(1630),在南京加入復社。同時,開始精研史籍,後為東林弟子領袖。崇禎十一年(1638),閹黨重新掌權,逆案阮大鋮與革職巡撫馬士英同謀啟用,黃宗羲率復社諸生一百四十人列名公布《留都防亂揭》,攻阮大鋮,幾被殺。
崇禎十七年(1644),北京淪陷,黃宗羲從其師劉宗周赴杭州投奔熊汝霖,謀舉義兵匡復明室。南明福王即位南京,黃宗羲應召赴南京。不久,阮大鋮當權,下令逮治東林人士及復社社員,黃宗羲遂出逃。他領導復社成員堅持反對宦官權貴,清兵南下時召募義兵,成立「世忠營」,率義軍助熊汝霖駐守錢塘江畔,抗擊清軍。後赴紹興,投南明魯王,授監察御史兼兵部職方郎。南明魯王監國五年(1650),赴舟山投魯王,授左僉都御史。明亡後隱居著述,屢拒清廷徵召。
宣統元年(1909),從祀文廟。與孫奇逢、李顒並稱三大儒。早年承山陰劉宗周之學,聞誠意慎獨之說,縝密平實。後治史窮經,遍學對天文,算術、樂律、經史百家以及釋道之書,無不研究。所著《明儒學案》,開浙東史學研究之風氣。與顧炎武、王夫之同為清初三大思想家。
在天文學方面的研究,黃宗羲也算是在自然領域有其重大貢獻者。主要致力於曆法的研究,目前遺留下來的資料仍達數十種著作。黃宗羲對於曆法,總是有其獨到的見解,例如月亮與太陽的運行不均勻性現象等。對於曆法的研究,主張要實事求是。黃宗羲也十分讚賞徐光啟所撰寫的《崇禎曆書》。另外,在地理學與數學方面,也有頗多的研究成果。他還主張改革土地、賦稅制度。反對傳統的農本工商末的觀點,強調工商皆本。這種思想在當時有進步意義。文學方面,強調詩文必須反映現實,表達真實情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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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《黃宗羲印》出處:《與某人書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