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林俊 / Lin Jun
- 稱號:歷任四朝官員,提供王守仁佛朗機炮
林俊(1452-1527),福建莆田人。字待用,號見素、雲莊。成化十四年(1478)進士,時年二十七歲。林俊為明成化、弘治、正德、嘉靖四朝老臣。嘉靖二年(1523)七月,以刑部尚書致仕,加太子太保。
忤成化帝
為人秉性耿直,曾經上疏請求斬妖僧繼曉,問罪成化寵幸的太監梁芳。成化帝大怒,命下詔獄。因後軍都督府經歷張黻論救,也一併被捕。經太監懷恩力救,林俊貶雲南姚州判官,張黻貶師宗州知州。當時朝廷言路堵塞,兩人名震京師。隔年正月星變,憲宗感悟,恢復林俊官職,改為南京刑部員外郎。
毀雲南淫祠
弘治元年(1488),林俊擔任雲南副使,鶴慶玄化寺據說有活佛,每次節日聚集了上萬男女,爭相給寺廟佛像送錢,林俊聽聞後知為騙局,遂燒毀佛像,將錢財送給窮苦百姓,之後又拆毀了三百六十處濫建的祠堂廟宇,木料都撤下來修築學宮。不僅如此,後來多次上書朝廷,要求皇帝、藩王等府邸停止奢華建設等,又舉薦侍郎謝鐸,少卿儲瓘、楊廉,致仕副使曹時中等人。
敗江西四川反賊
弘治朝,林俊巡視江西時,百姓王武率領一幫人做了賊盜,林俊單身走入王武的巢穴,折服了王武。正德四年(1509)林俊巡撫四川時,藍廷瑞、鄢本恕、廖惠叛亂,不曾想林俊在路上突然遇到反賊,林俊反而又一次單身赴會,折服了反賊,反賊願意約定時間投降。由於連綿大雨誤期,藍廷瑞等又反,結果被林俊率軍擊敗。林俊在四川為官期間,因清正廉潔,政績顯赫,深受人民的愛戴,當地百姓為其建祠立像,至今重慶的大足縣留存著林俊石像,並於摩崖上為其刻詩碑。
以佛朗機炮助王陽明
在江西時期,多次抑制甯王朱宸濠貪暴。宸濠之亂時,致仕於福建老家的林俊,遣人提供佛朗機炮與火藥方給王陽明。當時正值六月毒暑,林俊派二僕裹糧,晝夜兼程,到王陽明處時宸濠已就擒。但王陽明還是被林俊的義舉「感動涕下」,親自賦詩《書佛郎機遺事》,致仕官員費宏、黃綰,江西按察使唐龍,南京兵部尚書喬宇等朝野士人,也紛紛以佛郎機為題賦詩作文,使得這一武器廣為人知。
文徵明的貴人
林俊是文徵明父親與岳父的故友,林俊對文徵明相當賞識。嘉靖元年(1522)八月,文徵明第九次參加應天鄉試,依然沒有考中,當時林俊擔任刑部尚書,經過蘇州時,便邀文徵明去舟中相見敘談。林俊之後送信給工部尚書兼領蘇、松水利的李充嗣,請他向朝廷推薦文徵明任官。文徵明因此北上任職翰林院待詔,不論在人脈與眼界上都獲得突破,對其日後發展幫助甚大。
其子林達為陽明弟子
林俊之子林達,王陽明弟子,字志道,號愧吾。正德九年(1514)甲戌科進士。 明正德十二年(1517),授南京兵部主事。 明正德十六年(1521),升任南京兵部郎中,后調為南京吏部考功郎中。
- 《林俊之印》出處 :《題五真園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