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鳳翔 / Zhang Fengxiang
1577-1657
小傳
張鳳翔(1577-1657),山東聊城人,字稚羽,號元蓬。東林人士。萬曆二十九年(1601)進士,時年二十五歲。授廣平府推官,後升給事中。萬曆三十五年(1607),任文選司主事。萬曆四十年,升任驗封司員外、文選司郎中。泰昌元年,改任南京太常寺少卿。天啟元年,任太常寺少卿。天啟二年(1622),任右僉都御史、巡撫保定等地,此後升任左副都御史。以軍械不能及時供應被下獄,後免死戌邊。不久被召回,天啟三年,擔任兵部左侍郎。天啟五年,任兵部尚書。崇禎元年,改吏部左侍郎,次年改工部尚書。
李自成農民軍攻破京師,被追贓助餉。後南逃,為唐王朱律鍵浙直總督。明亡後歸順清朝,順治三年(1646),起用為戶部右侍郎,順治五年,改吏部左侍郎。順治八年,升任工部尚書,同年加太子太保。順治十年(1653)乞休,卒年81歲。著有《禮經集注》、《樂經集注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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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
- 《鳳翔之印》出處:《王母史太夫人壽詩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