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汧 / Zhang Qian
小傳
張汧,山西高平人,字蕙嶫,號壼陽。順治三年(1646)進士,年始弱冠,授庶吉士。其人博學,偉度雄襟,能力挽强弓,射多中的。順治十六年(1659)任山東知縣,以治事兼優改禮曹。歷官江西、河南按察使司僉事、福建布政使司參議,官至湖廣巡撫。
依附大學士明珠,以貪污落職歸家
後依附大學士明珠(1635-1708)。康熙二十七年(1688),時任湖廣巡撫的張汧被御史陳紫芝參劾貪污行賄,疏言張汧「蒞任未久,黷貨多端」、「甚至漢口市肆招牌,亦指數派錢」,張汧被逮捕問罪時,供出曾向徐乾學行賄,並涉及高士奇和陳廷敬。康熙帝下諭:「張汧貪婪,無人敢言。陳紫芝獨能參劾,甚為可嘉。」張汧被逮捕問罪,原本要問斬,但蒙康熙帝寬宥,革職入獄,於康熙三十四年(1695)獲赦出獄,終老於家。
《高平縣志》記載,張汧廵撫湖廣時,居官勤敏,善理繁劇,馭屬吏嚴而有恩,友諸弟,俸廉不以毫髮私。其人雖晚年失職,亦無戚戚容。張汧少即工書,有文譽。著有《壼陽集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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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
印
- 《張汧之印》出處:《王母史太夫人壽詩》
- 《蕙嶫氏》出處:《王母史太夫人壽詩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