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三才 / Li Sancai
1552-1623
小傳
字道甫,號修吾,祖籍陝西臨潼縣任村裡(今陝西省西安市閻良區關山鎮坡李村),僑居順天府通州張家灣(今北京市通州區張家灣鎮)
萬曆二年(1574)進士,授職戶部主事。萬曆十一年(1583),升任戶部郎中。後來魏允貞因為議論朝廷、違背輔臣意思而遭到皇帝責備時,李三才抗旨為他申辯,結果被貶為東昌推官。歷任南京禮部郎中、山東僉事、河南參議、南京通政參議、大理少卿等職。萬曆二十七年(1599年),以右僉都御史總管漕運,巡撫鳳陽各府,期間數次上疏陳明礦稅之害,並裁抑礦稅使。以治理淮河有功,加官至戶部尚書。萬曆三十八年(1610),有朝臣想要引李三才入內閣,由此誹謗他的言論四起。東林黨人極力為其辯護,從而形成黨爭。萬曆三十九年(1611),引退回家。萬曆四十三年(1615),遭御史彈劾,被貶為平民。天啟元年(1621),朝廷因缺少人經略遼東,想要起用他,但因朝臣爭論不休而擱置。
天啟三年(1623),被起用為南京戶部尚書,未及上任即去世。享年七十一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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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
印
- 《李三才印》出處 :《五律四首扇面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