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天復 / Zhang Tianfu
1513-1573
小傳
張天復(1513-1573),浙江紹興人,字復亨,號內山。嘉靖二十六年(1547)進士,時年三十五歲。歷官雲南按察司副使、太僕寺卿。張岱之高祖父,其子張元忭,字子藎,隆慶五年(1571)以廷試第一,授修撰,曾營救徐渭於殺妻入獄之案。張天復任儀制司郎中,遇嘉善公主出嫁、穆宗大婚、景王就國等大典,辦事皆稱職。官雲南副使時,親率將士擒武定賊兵首領鳳繼祖,又俘苗長數十人。後因事落職歸家,修纂《山陰縣志》。不久後盜賊再襲武定,官軍敗績,為巡撫呂光洵討滅之。至隆慶初年,議者參劾張天復,認為天復未盡討滅盜賊之責,逮捕其赴雲南審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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