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良謨 / Chen Liangmo

陳良謨 / Chen Liangmo

1482-1572
小傳

      陳良謨(1482-1572),浙江湖州人,字忠夫,號棟塘。生甫十月喪父,母都氏守節育之,艱苦萬狀。十四歲為邑諸生時,有一次時當護月,邑令同諸生蹲踞相誶(蹲坐著講話、鼓譟),良謨獨嘿跪(沉靜默然),不少跛倚,邑令奇之,曰:「是兒國器也!」正德五年(1510)與同鄉韋商臣同中舉人,兩人一同赴京會試,同舍而居,同㸑而食,同榻而卧,出入皆同,也一同下第,同舟以歸,自是交好莫逆。

任工部主事分司閘河

      陳良謨後中正德十二年(1517)進士,時年三十六歲。因母喪,良謨哀毁骨立,負土以葬,廬墓三年。八年後始授工部主事,分司淮閘(管閘主事),良謨按時蓄洩啓閉,即使尊官巨璫也必須按順序出入閘門,糧艘通過後,才讓客船通行。當時召集遠邑壩夫來任勞役,有多達八百人應募,有奸吏出官帑以十金募一人,從中飽其私囊,良謨把這些奸吏全部革職,以二金徵一人,每人省下八金,三年間結餘四千六百金,以備河閘修葺之用。公餘時召集諸生,講說經義,貧則為繼膏油,太宰吳嶽、憲副孟祺都是諸生中嶄露頭角的人物。

懲治權貴,平反疑獄

      陳良謨後改刑部,有一位王勇挾外戚之勢,公開折辱姓潘的御史。正好王勇因訟事入部,又出言得罪了尚書,尚書懼於他背後的勢力,只能忍讓。良謨設法逮治王勇,按律處置。後任參議督太和山,不私取其山佃,將山佃多餘的收入回饋州民,州為稍蘇。任副使時,平諸多疑獄,絀貪墨、抑豪右,闔部肅然。陳良謨後乞改南方之職,為祠部遷車駕員外郎,再改南京禮部儀制司郎中,徘徊郎署者十年。嘉靖十一年(1531)任湖廣布政使司右參議,再遷副臬,事滿考選為貴州參政,以道遠多瘴,不欲遺留老親於鄉,慨然致仕歸,年僅五十七歲。

      陳良謨家居淡泊自如,與文友結峴山逸老社。卒年九十一歲,有子陳敬則、陳孝則。著有《天目山房集》、《和陶小稿》、《見聞紀訓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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