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國禎 / Li Guozhen
1618-1644
- 稱號:請求李自成安葬崇禎皇帝
小傳
李國禎(1618-1644),江西豐城人,號兆瑞。崇禎三年(1630)襲襄城伯。南明贈其為太子太師、襄城侯,諡號「貞武」。襄城伯李國禎,崇禎時期京營總督,有辯才,但無突出的軍事才能。崇禎皇帝自縊後,只有李國楨「泥首去幘,踉蹌奔赴,跪梓宮前大哭」。他被抓去見李自成時,「以頭觸階,血流被面」。李自成勸李國禎投降。李國禎說:要我投降,必須答應三件事。一是明代帝王陵寢不能發掘破壞;二是用天子禮葬崇禎皇帝;三是不能加害太子及二王。李自成一一答應。後面見李自成,李自成命令他跪下,他拒絕;李自成隨即以身家性命脅迫他,他再次拒絕;最後李自成以屠城脅迫他,他才肯屈膝,後自縊而死(一說為賊所逼,服藥而死)。
參考資料:
《甲申紀事‧孤城紀哭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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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
印
- 《國禎》出處 :《山水扇面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