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宗延 / Li Zongyan

李宗延 / Li Zongyan

1563-1627
小傳

      字景哲,號嵩毓,河南汝南人。天資穎悟,刻苦學習,為文辭語警拔。童生時,已有名氣,府縣為文記事,常讓他執筆。萬曆十年(1582)應鄉試,高中第二名舉人。萬曆十四年(1586)中進士,授湖南黔陽知縣。父親李武去世,依例丁憂辭官,三年孝喪服滿後,先後任山東長清、陝西咸陽知縣。升浙江道監察御史,不久任左都御史。當時皇長子朱常洛已十多歲,按慣例早該冊立為太子,但由於其生母王恭妃失寵而受薄遇,立太子的事遲遲未決。萬曆皇帝寵愛善於媚上的鄭貴妃,眾朝臣懷疑他欲立鄭貴妃所生的三皇子為太子,於是人言嘖嘖,遂起「爭國本」之議。李宗延聯合在朝中做官的汝南人李本固、費必興等上疏諫言:「廢長立幼,非太祖法」。言辭過切,萬曆帝震怒,李宗延等幾乎遭殺身之禍,多虧耿隨龍、鄒廷彥、袁可立等眾臣全力相救,才得獲免,被廷杖後削職歸里。罷官後,李宗延居家潛心經史之學,奮力筆耕,編著《十三字經字詁》、《九經正文》、《轉注補音》、《汝陽志》,並將所作賦、表、奏疏、紀文、信札等整理編輯為《相栩軒文集》。泰昌元年(1620),光宗即位,下詔起因「爭國本」遭貶斥的舊臣,李宗延起為太僕少卿。天啟元年(1621),擢都察院都御史。身居諫職,忠直無忌,仍如當年,疏諫多被採納,升戶部尚書。

      天啟六年(1626),後金首領努爾哈赤圍攻寧遠城,邊境告警,熹宗又擢選他為兵部尚書,與他的故交袁可立共署兵部,繼而改任吏部尚書。後以年老辭官歸里,熹宗御書「秉銓清正」賜為褒獎。天啟七年(1627)病故。,追贈太子太保,諡莊靖。邑人崇敬他的氣節德風,三代均入祀鄉賢祠,並建「三世尚書」牌坊,旌表其功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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